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 REIT
场内简称 银华绍兴原水水利 REIT
基金代码 1807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
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
—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银华绍
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业务类型 场内解除限售
生效时间 2025 年 11 月 10 日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依据各战略投资者分别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银华绍兴原水
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
配售协议》”)以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限售的公告》(以下简称“《战略配售份额限售
公告》”),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份额
为 108,360,000 份,均为场内份额解除限售,无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
可流通份额合计为 294,000,000 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 49.00%。
(一)公募 REITs 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限售份额(份) 限售类型 限售期
中国人寿资管-交通银行-国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品
嘉实基金-纵贯精选六号私募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信托计划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设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分红产品 者战略配售限售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自有资金 者战略配售限售
易方达资产-北京大学教育基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长城财富资管-工商银行-长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理产品
中金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华金证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华金证券东吴人寿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银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信托计划
者战略配售限售
上海睿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策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策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中航基金-北京首熙投资管理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1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计划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自有资金 者战略配售限售
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司 者战略配售限售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第一创业证券-西藏信托有限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杨征-第一创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战略配售限售
计划
中信证券-君龙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传统险-中信证券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君龙人寿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者战略配售限售
划
华夏基金-国民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险-华夏基金 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国民养老 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者战略配售限售
划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限售份额(份) 限售类型 限售期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 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
公司 下关联方战略配售限售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 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
公司 下关联方战略配售限售
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 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
限公司 下关联方战略配售限售
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 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
限公司 下关联方战略配售限售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投 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
资建设有限公司 下关联方战略配售限售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投 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
资建设有限公司 下关联方战略配售限售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
(二)公募 REITs 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无场外锁定情况。
(三)公募 REITs 未来解除限售安排
针对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剩余限售份额,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关
联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的
规定做出解除限售相关安排。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经营业绩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绍兴市汤浦水库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 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绍兴市汤浦水库工程
项目所在地 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
项目类型 水利设施
主要经营模式 向供水厂提供原水并收取原水费
运营管理统筹机构 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实施机构 绍兴市汤浦水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基础设施项目运行平稳,经营稳定,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项目公司供水总量 13,252.52 万方,日均 73.22
万方,共实现原水供应收入 8,491.90 万元(不含水资源税和增值税)。2025 年
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汤浦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 100%。其中 1-3 月达到Ⅰ类标准。
根据《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中期报告》,
元。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基金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规模,对应
到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
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
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根据《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本基金 2025 年预测可供分配金额为 11,580.48 万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
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价格为当天收盘价 4.197 元/份,以 2025 年度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
流分派率预测值=11,580.48/(4.197×60,000)=4.60%。
需特别说明的是:
报告中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假设予以计算而得,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
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
结果。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或
通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yhfund.com.cn)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
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三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四部分规定
的争议处理方式。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种类基金的投资风险和创新风险、管理风险、
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中介机构履约风险等;
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与
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的风险、法律与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等;
险、《取水许可证》续期风险、评估风险、资产维护及资本性支出风险、现金流
预测的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履职风险、意外事
件、安全生产事故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
至趋于零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期届满,原始权益人或其指定关联方可能优
先无偿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相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原水销售价格调整的风险、
原水销售合同续期的风险、处置风险、工程委托代建安排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供
水量波动的风险、关联交易的风险、基金存续期长期资产减值的风险、同业竞争
和利益冲突风险、水库未来防洪灌溉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历史超出取水许可规模
供水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未来发生清淤工程与防砂化工程的风险、基础设施项
目共用资产风险等;
险、基础设施基金的要求或决定无法及时有效传递的风险、交易结构设计及条款
设置存在瑕疵的风险;
止上市风险、合规及操作风险、证券市场风险等。
上述揭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基础设施基金的所有风险。投资
者在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
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
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
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
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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